公章使用制度(一)
广州,海珠,赤岗2022-12-02 13:21:23
6 次浏览广州博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博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
具体地点:石榴岗路18号汇谷创意园
联系人:刘先生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一)
一、 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 是企业权力的象征。 为了 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 可靠性和严肃性, 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 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 法人个人名章、 行政章、 财务章、 合同章, 由公司办公室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 印章的形体、 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并经日照市公安局备案。
(三) 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 生产章等) , 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 规格。
(四)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 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 新印章要做好戳记, 并统一在公司办公室留样保存, 以便备查。
(二) 新印章启用前应由公司下发启用通知, 并注明启用日期、 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 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 专项业务章(合同章、 财务章、 人事章、 生产章) 、总经理(法人) 专用个人名章。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 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 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 公司章程、 协议。
6 、 员工调动。
7 、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 协议(合同) 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 对外投资、 合资、 合作协议。
2 、 各类经济合同等(注合同资金超过 1000 元必须加盖公司合同章, 负责视为个人行为, 与本公司无任何法律关系)
(三) 公司总经理(法人) 个人名章, 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 财务及报表、 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 财务专用章, 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 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 不得对外。
五、 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 公司总经理
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 办公室主任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 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 印章管理员
1、 负责印章的保管。
2、 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 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 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 公司印章的管理、 使用及保管
联系电话:18928777965